什麼是特定產品防衛措施? What is product-specific safeguard?

除了紡織品特別防衛條款(textiles-specific safeguard clause)之外,另一項中國大陸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前簽署的防衛條款是「入會議定書(protocol of accession)」第16條的「特定產品防衛措施(product-specific safeguard)」。其主要內容如下:

  1. 在2013年12月10日以前(即中國大陸入會後的12年期間),WTO成員在公平貿易競爭受損害下,可以單獨對中國大陸的各種出口產品(包括紡織品)採行配額、提高關稅等限制進口的措施,但相關措施以彌補市場所受到干擾的損害為限。
  2. 相關措施的實施期限可以為兩年或三年,也可以予以延長,但延長期間,中國大陸有權利採取相對的貿易報復措施。

一般而言,此項防衛措施的申請門檻較高, 除了申請程序比較繁複之外,產業損害的認定標準也比較高,所以不易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