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公會聯名,盼解決一例一休造成的勞資困境 紡織業 促修勞基法部分條款

      包括絲織、紡紗、人造纖維製造等16家工業同業公會,昨(22)日發出聯名函給總統府、行政院及立法院等,建請政府修訂勞基法「一例一休」部分條款,以利促進勞資和諧,共創產業發展。
   其他公會還有毛紡織、織布、絲綢印染、棉布印染、針織、製衣、 毛衣編織、毛巾、織襪、手套、帽子輸出業、手提包輸出業及不織布工業同業公會等。

   為讓修訂程序加快,包括紡拓會董事長詹正田、絲織公會理事長戴宏怡、織布公會理事長雲有財、人纖公會理事長侯博明等各公會代表,也將在今(23)日到立法院向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明紡織業界的心聲。
   絲織公會祕書長葉乙昌指出,由於第二十四條「休息日加班計時強制規定
4、8、12小時」讓加班費大幅增加,以成本考量,雇主安排加班意願低使勞工減少加班機會,是這次修訂引起民怨重點;因此,建議休息日加班不要強制規定4、8、12小時,應增加彈性,但加班費可由企業與勞工自由協議,支付至1倍或者更好。
   而第三十二條「工作延長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此項條款缺乏彈性,大幅縮減勞工加班的工作權,在先進國家傾向彈性工時,勞資自主之際,建議提高到每月
60小時。
   至於第三十四條「交換班時間至少應有連續
11小時之休息時間」;紡織業界認為,這會影響三班輪班的難度,缺乏人力靈活調配,建議改為8小時。此外,建議工時應以季、半年或者全年來計算,給予企業彈性,以因應淡旺季,勞工也可較好安排假期。
   葉乙昌強調,紡織業界都有共識,先進工業國對於勞資政策均朝向「把彈性留給企業和員工,建立友善勞資協商機制,增進勞資一體的和諧空間」;反觀台灣這次修訂「一例一休」的精神剛好背道而馳,以致引起反彈,造成資方、勞方與物價上漲的三輸結果。

   公會代表強調,僵化的法令將讓台灣紡織產業失去區域競爭力以及人才的吸引力;法令的實施應具有彈性,讓企業和勞工易於遵行更具活力。建議政府苦民所苦、順應民意,信任勞資雙方的智慧和協商的能力,將勞基法及時修訂,以利企業根留台灣,共同發展國家總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