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台灣人造纖維產業的全球發展策略第5章

Michael E. Porter在競爭策略一書中曾指出:決定企業獲利能力的首要因素是「產業吸引力」,而決定產業吸引力的競爭法則可運用五種競爭力加以具體描述。這五種競爭力包括:潛在新競爭對手的加入、替代品的威脅、客戶的議價能力、供應商的議價能力與同業間的競爭。此五力的整體強度將左右產品價格、成本與投資,進而影響投資報酬率且決定企業的獲利能力。因此,本研究將以Porter提出的五力分析,評估台灣人造纖維產業結構中驅動競爭的各種元素,藉此釐清企業所處的競爭環境,以提供產業中廠商發展的策略思考。

根據本研究針對台灣各大人造纖維廠商所做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決定產業獲利能力的五種競爭力中,廠商普遍認為來自產業中既有廠商的競爭力度最強;次強的影響力為上游石化原料供應商的議價能力;強度第三者為下游購買者的議價能力;而人造纖維的替代品與新進入者的威脅則略顯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