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國紡織相關上市上櫃公司之附加價值小幅成長

基本上,企業在創造產品或服務價值的過程,必須投入「生產要素」才能進行生產活動。因此,生產所創造出來的附加價值必然分配成各生產要素的報酬或所得,包括員工報酬、營業利益、折舊及攤提等,所以本研究所指附加價即為員工報酬、營業利益與折舊及攤提等三項加總,企業可以從附加價值分析,了解如何藉由分析自身與競爭者在附加價值組成與創造附加價值或利潤的效率高低(亦即是否比競爭對手更有效運用人力與有形/無形資產創造最大的利潤),才是值得企業經營者去關注。
本研究將針對我國紡織相關上市上櫃公司為進行研究對象,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我國紡織相關上市上櫃公司共計有61家,其中11家為人造纖維業、43家為紡織業(包括紡紗、織布、染整)及7家成衣業,因此將針對該三產業之上市上櫃公司進行附加價值分析,以了解紡織整體及各產業之實際經營發展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