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首要洽簽對象」 經部:台歐自貿協定卡關

韓歐盟自由貿易協定(FTA)生效利多已浮現,長期恐不利台灣出口競爭。經濟部國貿局昨(9)日表示,已多次向歐盟表達洽簽經濟合作協議(ECA)意願,但對方表示「談判人員有限」,台灣仍非歐盟首要洽簽FTA的對象。

昨天是「歐洲日」,國貿局副局長江文若分析台灣與南韓對歐盟的出口狀況。她說,儘管去年南韓對歐洲出口衰退6%,大於台灣對歐盟出口衰退3.7%,但若扣除船舶,南韓其他產品出口歐洲反而增加8億歐元(約11億美元)。

江文若表示,南韓是船舶出口大國,歐債危機導致船舶出口衰退,但其他產品銷歐金額成長,代表韓歐盟FTA生效後,南韓產品銷往歐洲已取得有利的競爭地位。

以彩色電視機為例,台灣被課徵14%高關稅,但2011年韓歐盟FTA生效後,南韓已分五年降稅。受此衝擊,2010年台灣出口歐洲彩色電視機15.5億美元,去年只剩下4.49億美元,南韓卻從2010年的11.5億美元,躍升至去年的58.55億美元。

江文若指出,我方已多次向歐盟官員表達,洽簽台歐盟ECA對雙方有利,盼儘速洽簽;但自2007年雙邊成立工作小組以來,迄今仍未展開談判。因何卡關?她說,歐盟表示談判人員有限,洽簽對象有其推動的優先順序。

由於歐盟由20多國組成,故「多管齊下」分別與各國設諮商機制,解決雙方關切的經貿議題,包括近年已逐步開放歐洲肉品進口。另外,歐洲各國就綠色產業、電子化病歷、人民幣離岸業務等,也有意與台灣建立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