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檢局─修訂「紡織品」及「事務文具用品」安全要求國家標準

消費者對於購買產品能否兼顧產品安全與環保概念日趨重視,而市售產品品質良莠不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保護消費大眾健康及確保產品品質,修訂公布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及CNS 15527「事務文具用品一般安全要求」國家標準,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表示CNS 15290除原已規定之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鎘、鉛及有機錫外,本次修訂主要增列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及壬基酚(NP)之規定,即12歲以下兒童用紡織品之NPEO及NP含量,均不得超過1000 mg/kg,以強化紡織產品安全。另CNS 15527原已規定「可遷移元素(重金屬)」、「塑化劑」、「苯、甲苯、二甲苯及總揮發性有機物(VOCs)」、「甲醛」及「偶氮色料」等之含量及其試驗法,惟為確保標準可符合國內產業現況,本次修訂標準中有關紡織類相關文具之面料及輔助料之甲醛試驗法,以利相關產製業者參考依循,並提升其產品品質。
標準局呼籲各生產廠商於產製過程中,應考量消費者產品使用之安全性及對環境影響性,嚴格控管品質。相關標準資訊(料)已置放於該局「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www.cnsonline.com.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

標準局發言人:莊副局長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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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第一組組長陳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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