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雙邊或多邊貿易談判? What is bilateral or multilateral trade negotiation (BTN/MTN)?

在WTO/GATT體制下,各種協議係經由全體會員參與貿易談判、逐步達成開放市場之共識,進而形成規範。一旦規範開始生效,必須不歧視的適用於所有會員,因此這種談判稱為多邊貿易談判。反之,一般貿易談判的結果,如果只適用於參與談判的雙方,則為雙邊貿易談判。惟在申請加入WTO的入會談判中,必須先完成與特定國家的雙邊入會談判,其談判結果於入會後必須適用於WTO所有會員。

GATT自1948年締訂及生效以來,到2007年進行的杜哈回合談判,共經歷了九個回合多邊貿易談判,其中前五個回合,主要以關稅談判為主,自第六回合開始加入非關稅議題,在第七回合(東京回合)更增加對其他貿易規範之廣泛討論及達成多項非關稅規約,如:補貼與平衡措施、技術性貿易障礙、輸入許可證發證程序、政府採購、關稅估價、反傾銷、以及肉品、乳品、民間航空器貿易之自由化協議。在第八回合(烏拉圭回合),則將上述規約進一步加強改為協定,同時成立WTO。目前正進行的杜哈回合談判則是WTO成立以後第一回合的多邊貿易談判,所涵蓋的議題也更廣,包括:農業、非農產品市場開放、貿易與發展、服務貿易、貿易規則、貿易與環境、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貿易便捷化與爭端解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