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最惠國待遇? What is most-favored-nation (MFN) treatment?

最惠國待遇可以說是WTO/GATT的最高準則。因為WTO/GATT最重要的兩大原則是「持續的降低貿易障礙」與「不歧視待遇」,其中不歧視待遇又分「對內」與「對外」關係的不歧視。在對外關係的不歧視方面,主要是指經由談判結果降低貿易障礙的優惠,應該對所有會員國產品立即無條件的適用,此即「最惠國待遇」。

換言之,WTO/GATT會員體有義務將多邊貿易談判、開放市場的成果提供給其他所有會員,同時WTO/GATT個別會員也有權利要求其他會員給予本國同樣最優惠的待遇。

WTO最惠國待遇的範圍主要包括:

  1. 一切與進出口有關的關稅和費用;
  2. 與進口商品有關之國際支付轉帳等徵收的關稅和費用;
  3. 徵收上述一及二項的關稅和費用的方法;
  4. 進出口的規章手續;
  5. 與進口商品有關的國內稅和國內規章的國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