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What is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

ECFA是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四個英文字的縮寫,意謂著不同經濟個體間的合作協議;因此,在整個協議過程中,依台灣與中國大陸為不同經濟個體前提下,以「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為名稱(在中國大陸,則以「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為名稱;雙方均簡稱為兩岸經濟協議)。此協議雙方已於2010年6月29 日簽署,同年8月18日於立法院審議通過,9月12日生效。

ECFA簽署內容包括商品貿易(排除關稅和非關稅障礙)、服務貿易、促進雙向投資、投資保障、促進貿易投資便捷化和產業交流與合作、智慧財產權、防衛措施,以及經貿爭端的解決機制等等。目的是要促進出口,讓台灣商品免關稅進入中國大陸市場,擴大產品市場占有率,同時台灣也必須提高免關稅商品的比例,並大幅開放市場給中國大陸。台灣是出口導向的經濟體,在ECFA簽署前,兩岸的關稅稅率上,台灣產品銷往中國大陸的平均關稅是9.8%,中國大陸產品進入台灣則平均是4%,因此,減免關稅有利於提高產品外銷至中國大陸的競爭力。

ECFA簽署方式採用的是「架構協議」,架構協議指的是先擬訂出「綱要」,後續實質內容再經由談判,分階段逐步實施完成。綱要內容也就是將未來要推動的後續協議,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爭端解決等4項開始協商的時間、協商內容的大綱以及主要的經濟合作事項等予以條文化。這麼做的原因是,通常從協商到簽署正式自由貿易協議(FTA)要好多年,緩不濟急。為了考量實際需要與處理上的彈性,先定出架構及目標,雙方先簽署綱要式的「架構協議」後,再協商具體內容。

另一個考量時間問題與實際需要而先實施的是早期收穫(early harvest),早期收穫的用意在於簽署正式協議之前允許部分產品可以先行關稅減免。由雙方先挑選出最急迫且獲有共識的貨品與服務業,列入「早期收穫」清單後,進行關稅減免與市場開放,讓雙方能儘早受惠來實現優惠利益。這部分已於201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實施。

至於哪些產品可以先實施,由雙方協商談判決定。現階段,台灣方面的早收清單共有539項, 中國大陸則是有267項。紡織產業方面,台灣早收清單共計有133項,另有3項玻璃纖維產品(計入雜項紡織品),共計136項。

 

台灣與中國大陸早收清單項目比較表

台灣早收清單

(中國大陸降稅)

中國大陸早收清單

(台灣降稅)

主要產業

項數

2009年台灣出口到中國大陸金額

(億美元)

主要產業

項數

2009年中國大陸出口到台灣金額

(億美元)

石化產業

88

59.44

石化產業

42

3.29

紡織產業

136

15.88

紡織產業

22

1.16

機械產業

107

11.43

機械產業

69

4.74

運輸工具

50

1.48

運輸工具

17

4.09

其他產業

140

49.97

其他產業

117

15.3

農業

18

0.16

農業

0

0

全部總計

539

138.38

全部總計

267

28.58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經濟部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