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紡織產業年鑑-附錄三 產業用紡織品驗證機制

一、機能性暨產業用紡織品認證與驗證評議委員會
紡織所於2002年底協助政府及業界推動成立「機能性暨產業用紡織品認證與驗證評議委員會」,委員由產、政、學、研代表所組成。評議委員會下設驗證規範制定執行小組、檢測實驗室聯盟執行小組、驗證標章推廣執行小組及秘書處。評議委員會配合政府產業政策發展策略及產業轉型需求與國際發展趨勢,逐步建立相關驗證規範供業界參考引用,2005~2011年的規劃主要朝工業用、交通用、防護用、建築用、醫療用為主。

二、產業用紡織品驗證機制發展趨勢與國內推廣現況
參考ISO/IEC Guide 67符合性評鑑產品驗證系統基礎的產品驗證系統類型,紡織所目前產品驗證系統採用型式試驗系統,依實際情形比較類似系統1a、1b、2及3。且為符合產品驗證機構之要求,紡織所亦參考ISO/IEC Guide 65產品驗證機構認證規範及國際認證論壇對ISO/IEC Guide 65應用詮釋文件,逐步建立相關程序書與作業要點。
由於紡織品生產製程從纖維材料到終端製品頗長,完全掌控從纖維、紗線、布料等半成品到終端產品性能並不容易,部分在半成品階段具有之特性,可能因加工處理不當之故,造成終端製品後功能喪失。因此紡織所產品驗證只針對終端產品,例如口罩、防護衣等,依據產業用紡織品驗證規範進行測試與評估,而不接受纖維、紗線或布料等半成品,惟在審查技術檔案及品質管理系統時,將要求申請者提供其上游生產製造供應廠商與原料規格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