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料生產者的責任與義務-洗標的制定及引起的糾紛

試驗評估部 封德銅

隨著社會的變遷,經濟的起飛,人類對衣著的需求,早已超越蔽體、保暖的基本需求,進而轉向美觀、藝術的層面。因此,懂得「穿的哲學」,是現代人追求的另一門學問。「穿的哲學」是消費者、生產者、洗衣者的共同課題。當消費者拿著「問題衣物」來找我時,面對他們氣憤、不平的神情,我通常先安撫他們的情緒,再仔細聆聽他們的敘述。大多數為消費者投訴無門,生產者與洗衣者互相推諉,問題真是一籮筐!雖然,經濟部商業司於民國83年制定通過了「服飾標示基準」,卻因負責執法之權責單位未能加以重視及落實執行,歷經多年後亂象依舊。身為紡織業的我們,捫心自問,布廠、成衣廠及服裝設計師是否在確定布料正確的洗法,經試穿、試洗的過程後才量產;另一方面洗衣者是否有足夠的能力瞭解「洗標」,並正確的操作。然而,洗衣業者對我抱怨的說:服飾業者在消費過程銀貨兩訖,好整以暇地隱藏於糾紛之後,更有仗者其為國際知名品牌,硬將罪過嫁禍於洗衣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