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自2018年3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漲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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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各邦的委員會與雇主和勞工進行了一系列討論。於2018年3月5日的第五次會議作出了調薪的決定,由緬甸政府批准全國基本薪資標準,並於2018年3月開始實施。   在2018年1月時,緬甸的國家基本薪資三方委員會提議,將法定最低日薪從目前的3,600緬元,提高到4,800緬元(折合約3.53美元)。自2018年3月1日起,緬甸全國各邦內聘有10名(含)以上的企業皆適用新法。   資方代表聲稱修法的.....